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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病人死亡后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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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家属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首先要节制悲痛,协助护士作好遗体料理,随同管理太平间的工人,将遗体送至太平间,办理遗体保存手续。然后,清点遗物,如亲属不在场,将由2名护士清点登记保管,待亲属前往认领或交死者单位代为保存。此外,要持经管医生开具的死亡通知书至医院有关部门换取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加盖医院公章,去公安局注销户口,办理火化手续。其余手续的办理与出院手续相同。 病人死亡后,家属一定要控制情绪,不要在病房放声大哭,以免给其他病人造成心理压力。要知道,医院里某一个病人的死亡,对其他病人是一种恶性刺激,弄不好,可导致其他病人病情加重。病人病故后,应该尽快处理遗体,不要放置大久。即使保存在冰柜里,也有一定时间限度。因为死者体内有大量病菌,容易导致疾病传播。所以,尸体应争取在:周内处理为好。即便在住院过程中发生任何医疗纠葛,也别用死人压活人,致使遗体腐烂,对不起死者。传染病人病故后,其遗物可要可不要的,最好将其焚烧,实在需要保留的东西,一定要进行清洗消毒。病人病故后,科室要进行死亡病例计论,一般在死亡后1周内进行,但亲属不能参加死亡讨论会。如果死者的亲属对诊治和抢救有意见,可向医院领导或机关反映,他们会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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